最近有一則新聞,是新北市有一個地方有一條小巷子裡,兩邊都畫紅線,許多居民在紅線的內側停了機車,在某一天被開了47張罰單。 這一則重複播放了好幾次, 有關新聞有幾點可以讓我們思考一下
(引用自台視新聞)
居民的訴求是什麼?
只要是有民眾不滿意的事情發生時,透過抗議的行為希望得到回應是在所難免。任何一個抗議行為應該會有一個訴求的重點,這個新聞的訴求重點到底是什麼?居民不斷的告訴記者「一天之內開了47張罰單」、「明明停在紅線內側」、「難到要把機車搬上樓」…講完了這些,所以希望得到的改善是哪一點呢?
1. 請警察把這一天開的罰單收回去不算
2. 一天之內一條巷子總開單數減少、或是被重覆開單的時間要拉長
3. 只罰機車凸出紅線外的機車,不罰沒有凸出來的機車
4. 把紅線改成停車格、或是取消紅線讓大家安心停
看了很多次這則新聞,如果「一天之內開了47張罰單」這件事情不應該的話,那應該要怎麼樣才對?
(引用自台視新聞)
「一天之內開了47張罰單」這句話後面應該不是接句點,而是還有一句話被省掉,這句話才是新聞報導時,引導觀眾想法的重點。它可能是
「一天之內開了47張罰單,這個地方的居民怎麼大家都不守法」
「一天之內開了47張罰單,警察大人真是太過分了」
新聞中訪問的民眾應該是傾向後者。如果後者想法是正確的,那我們就要把這個責任劃分清楚。警察的工作是執法不是立法。如果只是警察在執行法律的過程中引起不滿,那有可能表示這個法律不合時宜,需要改正的不是警察而是法律。另一種可能就是單純受罰的一方內心不舒服,只是情緒上的表達。窄巷畫紅線是對或不對,大家可以自己斟酌。而根據規定,不論紅線內外都是不可以臨時停車的。
(引用自新北市政府交通局網站)
接受訪問的人就是被開罰單的人
窄巷會畫紅線,一定有它畫紅線的道理。除了讓行車順暢,另一個重點就是為了讓火災發生時,消防車可以順利進入。這則新聞的受訪民眾都是住在這條巷子裡被開罰單的人,會以自己的角度來發言。如果訪問隔壁的隔壁的隔壁,在這條巷子發生火災可能也會被燒到的鄰居,相信鄰居們也會有人跳出來說「為了公共安全,警察應該加強取締」、「管區員警不管窄巷亂停、火災發生誰能負責」這樣的話。
(引用自台視新聞)
警方平常沒開單,不代表今天不可以開單
常聽到有人交通違規被警察抓到的時,常常可以聽到有人講「很多人都違規,為什麼只抓我一個?」、「警察都只抓好抓的、欺負弱小」這句話所代表的意思是違規的人覺得警察不公平,警察既然沒有抓別人,所以也不可以抓我。想想看如果強劫你的壞人被警察抓到時,壞人跟警察說「世界上還有這麼多更大的犯人不抓,你為什麼要抓我」難道這個時候警察就應該把這個犯人放掉嗎?警察平常沒開單,應該是僥倖沒拿到罰單,今天被檢舉只是表示這事有人看不下去東窗事發,並不代表警察今天開單是一個錯誤。
(引用自台視新聞)
前面講的只是我對這個新聞的看法,最後如果說一句我心裡真的想要說的話。台北市與新北市絕對是台灣生活水準很高的兩個城市,享福也請惜福。居民享受大城市中非常多的福利與便民措施,這些都是其他地方所比不上的。有了城市生活的繁榮與便利,難免有時候需要承受這些繁榮所帶來的小小困擾。如果住在偏遠的鄉下,隨便亂亂停車停十年也可能都收不到半張罰單。